刘国选:
本委受理申请人申请人周春爽与被申请人南阳大城实业集团闽商实业有限公司、朱招富、刘国尚、刘国选股权转让合同纠纷仲裁案(【2022】南仲裁字第258号)。向你方公告送达《仲裁通知书》、《决定书》、《变更仲裁申请书》、《仲裁规则》、《组庭通知书》、《开庭通知书》及证据材料,你方可在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0日内到本委领取上述材料,逾期未领取即视为送达。本案开庭时间定于2023年4月28日上午9时,地点为南阳仲裁委员会808室(南阳市张衡路1998号)。本委将于2023年5月4日对本案作出裁决,你方应自本裁决作出之日起30内到本委领取《裁决书》,逾期视为送达,《裁决书》自作出之日发生法律效力。联系电话:0377-63116708
南阳仲裁委员会
2023年3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