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人(或本单位)郑重承诺:
一、本人(或本单位)保证提交南阳仲裁委员会的证据材料内容真实,不存在伪造、变造、隐匿证据等虚假情形;本人(或本单位)保证所在参与的一切仲裁活动中坚决杜绝滥用请求权、虚假陈述、隐瞒关键事实、虚假仲裁等不诚信仲裁行为的发生。
二、本人(或本单位)所提交仲裁文书上的签名、印章真实,证据材料内容真实,所提供的被申请人信息真实。
三、本人(或本单位)已收悉南阳仲裁委员会《虚假仲裁风险告知书》,并签字确认。
本人(或本单位)若违反以上承诺内容,愿意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承诺人(签字或盖章):
年 月 日